当前位置:首页-->宣传教育 > 他山之石 >
江西瑞昌:建立"风险清单" 提高监督针对性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网站   时间:2018-12-14 10:52:39 
为进一步强化派驻机构“探头”作用,江西省瑞昌市建立派驻机构“责任清单、监督清单、风险清单”,着力规范派驻机构工作机制,提升派驻监督工作效率。
建立“责任清单”,规范监督内容。以清单细化责任内容,将派驻机构工作内容量化分解为“履行监督责任、受理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提出处理意见、强化自身建设、参与其他工作”6大块,共12项具体工作内容,为派驻监督提炼出“业务指南”。
建立“监督清单”,明确监督权限。制定监督清单,明确提出“参加列席会议、调取单位资料、查阅个人事项、出具考察意见、开展谈话函询、立案查处通报”6项监督权限,列出9项监督内容,重点细化派驻机构审查协作机制、线索处置权限等内容。
建立“风险清单”,找准监督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提前对市委部门、市直单位、人民团体以及驻市单位、企业开展专题调研,重点发现监督单位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和问题易发“风险点”,共梳理73家综合监督单位、34家联系监督单位岗位风险点1000余条,形成“风险清单”下发到11个派驻机构,切实提高监督针对性。(江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赵国利)

版权所有:中共金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金溪县监察委员会
技术支持:抚州中科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