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纪委监委实名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金溪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0-01-02 16:46:00 

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近期,金溪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县公安局副政委吴国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2009年至2016年,吴国军多次收受闻某某、周某某、饶某某、刘某某高档烟酒、土特产等共计价值25000元。2018年12月7日和2018年12月13日吴国军先后两次主动上缴共25000元至县廉政帐户。2019年9月,吴国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县房管局工委主任余凡违规接受管理对象财物的问题。2018年,余凡在分管县房管局监察大队期间,分三次收取陈某某不记名日新超市购物卡合计4500元,2018年12月29日,余凡主动交代个人接受管理对象购物卡4500元的事实,并且将4500元违纪款上交县财政局罚没款账户。2019年4月,余凡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琅琚镇杨公桥村荣坊村小组原组长熊建球违规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5年,熊建球(非中共党员)任荣坊村小组组长期间,在为本村12户村民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过程中,分别收受了村民熊时某、熊飞某各500元现金,收受熊银某500元的一条硬中华香烟。2019年10月,熊建球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上述3起典型问题,充分说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反弹回潮的隐患不容忽视,查纠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必须持之以恒。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专项治理部署要求,紧盯具体问题,全面自查自纠,确保整改到位;要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纪律,采取有力措施防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消费卡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续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保持力度、严把尺度,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越往后执纪越严;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强化“不敢”氛围。(金溪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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