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抚州市纪委市监委   时间:2021-04-06 15:56:00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各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抚州市纪委市监委实名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两起问题是:

    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副县级干部夏斯峰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0年,夏斯峰在市环保局、市生态环境局任职期间,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陈某、毛某等8人礼金、购物卡,折合金额共计6.27万元。经查,夏斯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7月,夏斯峰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资溪县环保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龙为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3年至2018年,龙为民多次到南昌出差,期间产生的食宿、娱乐等费用均由王某(某环保公司法定代表人)支付,金额共计5万余元。经查,龙为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月,龙为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指出,上述2起典型案例,涉及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均为反复出现的“常见病”。这些问题的发生,暴露出我市个别党员干部依然心怀侥幸,“身子进入了新时代,思想还停留在过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自省自律,自觉对标看齐,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把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通报强调,人心向背,系于作风。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结合影响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态度不能变、决心不能减、尺度不能松的坚定和自觉,持续改进干部作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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