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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曝光】金溪县纪委监委实名通报6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来源:金溪廉政网   时间:2022-04-26 12:00:00 
  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金溪县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6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进行实名通报。具体如下:
时任何源镇峡山村黄家组组长沈佐林套取扶贫资金的问题。2020年6月,沈佐林在任何源镇峡山村黄家组组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借用其表弟的蜂箱虚报养蜂数量,套取贫困户产业扶贫资金900元未遂。2021年12月,沈佐林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时任琉璃乡陀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杨义标、时任陀山村村委会主任王仁忠套取扶贫资金的问题。2019年,杨义标在担任陀山村党支部书记、王仁忠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套取该村2019年自然灾害救灾款21600元,用于支付该村2019年环境卫生整治开支、突发生病人员以及未被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人员的救济,未做到专款专用。王仁忠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杨义标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12月20日,杨义标和王仁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秀谷镇冠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建平优亲厚友,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的问题。2012年,周建平在任秀谷镇冠峰村委会副主任期间,未经村委会集体研究,违反群众纪律,优亲厚友,为其不符合申请低保政策的亲属周某某办理低保,周某某于2012年第三季度至2014年的第三季度得到低保金及其他补助合计6260元。2021年12月24日,周建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将周某某的违规所得全部上交。
时任琉璃乡尚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汤德华履职不力及套取扶贫资金的问题。2017年,汤德华任琉璃乡尚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尚庄村来家组建设新农村项目中,明知官建军没有采石许可证,依然决定由其在来家组瑶岭山进行开采石用于来家组新农村建设,汤德华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2019年12月,尚庄村委会套取9400元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用于补发2018年尚庄村村小组干部工资,汤德华负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12月24日,汤德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浒湾镇中洲村党支部书记邹桂平监管不力的问题。2021年,中洲村委会庄子小组的许某在上海做快递员,月工资达6000元左右,不宜再享受农村低保。中洲村委会未严格落实好低保动态管理把关,未能及时将已不宜享受低保的许某及时清退,作为中洲村党支部书记,邹桂平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2年2月8日,邹桂平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左坊镇聘用干部吴少文履职不力的问题。吴少文为左坊镇政府公益性岗位人员,负责镇里的就业扶贫和养老保险相关事宜。2019年贫困劳动力一次性求职补贴汇总表由吴少文收集、汇总、经手制作并上报。在此过程中,吴少文因工作疏忽未对各村上报的2019年贫困户一次性交通补贴名单进行审核,造成3人重复领取,吴少文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2年1月27日,吴少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指出,以上6起案例,有的履职不力,有的监管不力,有的优亲厚友,有的违规套取扶贫资金,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强,法纪意识淡薄,啃食群众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保持高度警醒,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聚焦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围绕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诉求集中的问题开展行业领域治理,以可检测、可评判、可感知的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期盼。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站稳人民立场,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突出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就在身边,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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