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金溪廉政网   时间:2022-04-26 17:21:00 
各乡镇党委、纪委,华侨管理区党委,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城市社区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教育警醒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严于律己,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现将县纪委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黄通乡河湾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吴祝荣在主题党日党员聚餐中违规提供酒水的问题。2020年5月16日和2020年8月18日,河湾村主题党日活动后在中午用餐时,时任河湾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吴祝荣提供了酒水,并通过虚增菜金方式将酒水费用在村财务进行报账。2021年12月10日,吴祝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陈坊粮管所所长龚锦华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虚列开支套取资金。2018年12月和2019年4月,陈坊粮管所所长龚锦华以虚构陈坊粮管所维修工程的名义分别套取现金5260元和9230元,全部用于结算在饭店挂账的接待费用。2020年5月,龚锦华收受南城麻姑米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汪某某2000元礼金。2022年3月7日,龚锦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2起典型案例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县纪委严肃查处这些问题,充分彰显了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体现了拒腐防变从领导干部抓起、从作风严起的鲜明导向。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作风建设在党的百年奋斗成就中的重要保障作用,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站在党的自我革命的高度不断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
    今年是中央八项规定出台的第十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把握不正之风与腐败互为表里、同根同源的关系,保持驰而不息的工作节奏,积小胜为大胜。紧盯干部、群众、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盯重要节点,发力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顽瘴痼疾,对隐形变异现象精准发现、有效破解,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对顶风违纪行为、触碰“红线”的人和事,坚持严肃查处、予以痛击,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巩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让清正廉洁的风气不断充盈。
 
 
 

中共金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金溪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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